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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光署集团有限公司如皋港区环保服务业务

      栏目 :企业公告 发布时间 :2021-06-09

      光署集团有限公司就光署集团有限公司如皋港区环保服务业务进行公开招标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单位投标。

      一 、招标内容

      1. 招标人:光署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内容 :光署集团有限公司如皋港区(下称港区)环保劳务,包括:

      (1)港区范围内所有道路的清扫工作,垃圾运至招标人(港区)指定地点;

      (2)所有下水道、排水沟 、箱涵 、电缆沟 、污水处理站各类水池、码头污水收集池的清淤工作 ,必须保持港区所有排水系统畅通;垃圾由投标人负责运至招标人(港区)指定地点;

      (3)场地、道路抽排水工作,抽水设备由招标人(港区)提供,设备运行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磅秤清理工作,洒水车由招标人(港区)提供;

      (5)其他需要配合的紧急环保工作 。

      3. 服务方式:包干服务(固定综合单价,按实结算) 。

      4.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达到本项目所有进场作业要求 。

      5. 服务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长江镇疏港路6号 ,光署集团有限公司如皋港区。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权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承揽本项目业务,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条款 :

      1. 投标人在执行合同期间,应配备劳务人员不得少于25人 ,使用的人员年龄必须在20周岁至60周岁之间 ,身体健康 、思想品德好,无刑事责任在身,有吃苦耐劳精神 ,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和较好的体力,能胜任港口环保作业工作。

      2. 投标人应在执行合同期间 ,按规范与劳务人员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投标人应按要求购买保险 ,即雇主责任险或人员意外伤害险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不得参加评标。

      三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自2021年6月9日2021年6月15日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等材料,至上海市黄浦区蒙自路757号31楼光署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蒋长斌,电话18917060170。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上午12时整,地点为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长江镇疏港路6号 ,光署集团有限公司如皋港区4楼会议室 。

      2. 逾期送达的 、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如皋日报 、光署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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